凡以理血藥為主組成,具有活血化瘀或止血作用,治療瘀血或出血病證的方劑,統(tǒng)稱理血劑。
血是營養(yǎng)人體的重要物質,在正常情況下,周流不息地循行于脈中,灌溉五臟六腑,濡養(yǎng)四肢百骸。一旦因某種原因,造成血行不暢,瘀蓄內停,或離經妄行,均可引起瘀血或出血病證。據(jù)此,本方劑可分為活血祛瘀劑和止血劑兩類。
1、活血祛瘀劑
活血祛瘀劑,適用于蓄血及各種瘀血阻滯病證,如瘀積腫痛,外傷瘀腫,瘀阻經脈之半身不遂,瘀血內停之胸腹諸痛,癰腫初起,以及閉經、痛經、產后惡露不行等。
活血祛瘀劑常用活血祛瘀藥,如川芎、桃仁、赤芍、丹參等為主組成方劑。因氣為血之帥,氣行則血行,故常配行氣藥以行氣活血。此外,由于瘀血病證的病機不同,部位有在上、在下之別,且瘀血日久可導致血虧氣弱等,故本類方劑組成時尚須視其證候表現(xiàn)分別配伍相應藥物。代表方如桃核承氣湯、血府逐瘀湯、復元活血湯、失笑散、補陽還五湯、溫經湯等。
2、止血劑
止血劑,適用于血溢脈外而出現(xiàn)的嘔血、衄血、咯血、便血、尿血、崩漏等各種出血證。
出血證十分復雜,病因有寒熱虛實之不同,部位有上下內外之區(qū)別,病情有輕重緩急之差異。因此,止血法應與溫、清、消、補諸法結合使用,正確把握標本兼顧、急則治標、緩則治本的原則。止血劑常以止血藥為主組成。由于出血證的病因和部位不同,故組方配伍亦隨證而異。如因于血熱妄行者,治宜涼血止血;如因于沖任虛損者,治以補血止血;若因于陽虛氣弱不能攝血者,治宜溫陽益氣攝血。慢性出血應重治本,或標本兼顧;急性大出血應當急則治標,著重止血。若見氣隨血脫患者,則應急需大補元氣,搶救氣脫危證為先;若出血兼有瘀滯者,則在止血的同時應配伍祛瘀之品,以防血止瘀留。另外,上部出血忌用升提藥,可配牛膝、大黃之類以引血下行;下部出血忌用沉降藥物,可配芥穗炭、升麻、黃芪之類以助升舉。代表方如十灰散、咳血方、小薊飲子、黃土湯。
血病證情十分復雜,除有寒熱虛實之分外,還有輕重緩急之別。治療時必須探明其致病之因,分清標本緩急,正確運用急則治標、緩則治本或標本兼顧的治則。同時,逐瘀過猛,易傷正氣,止血過急,易致留瘀。因此,在使用活血祛瘀方劑時,常輔以扶正之品,使化瘀而不傷正。使用止血劑時,應辨明出血原因,做到審因論治;出血兼有瘀滯者,又應適當配伍活血化瘀之品,以防血止瘀留。此外,活血祛瘀劑其性破泄,有動血、墮胎之弊,故凡月經過多或孕婦均當慎用。